扩散!2020年度赣州城乡居民医保可以在这里缴了!
信息发布者:黄秀华 2020-12-12 16:48:25 转载
本次赣州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覆盖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及国家和江西规定的其他人员。另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2019年度已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在参加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时,需缴纳280元,其中250元为缴纳2020年度个人缴费部分,30元为补缴2019年度个人缴费不足部分。
2.自2017年1月1日起应参保而未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在参保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时,除缴纳2020年度个人缴费250元外,还需补缴欠缴年度个人缴费部分,其中2017年度180元、2018年度220元、2019年度250元。欠缴年度个人缴费应与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合并征缴。
3.2020年新生儿和特殊人员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为250元。
可通过今年6月18日上线的“赣州通”支付宝小程序缴费。“赣州通”作为“赣服通”赣州分厅,是目前我省上线事项最多、办理功能最强的市级政务服务平台!“赣州通”还可为您提供最全的一站式医保参保、缴费、查询等综合服务。医保缴费集中征缴期
从2019年10月1日延续到2020年3月31日
且原则上超过集中征缴期不允许参保
只能参加下一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
还没缴费的抓紧时间
否则
小编有个方便快捷的缴费方式
手把手教你
第一步:点击下方按钮通过浏览器打开绑定手机号完成注册与实名认证。
第二步:搜索赣服通或点击下方按钮通过浏览器打开快速进入医保缴费页面
第三步:刷脸验证后,选择我要缴费,点击医疗保险
第四步:输入要缴费人员的证件号码、姓名等相关信息,进行申报
第五步:申报成功后,确认缴费金额和期限,点击完成缴费
温馨提示
1.中断参保缴费人员,续保时应自2017年参保年度起补缴个人应缴的参保费用,补缴后次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自理,缴费年限连续计算。2.2019年未正常缴费人员(包括中断、欠费人员),和新参保的城乡居民,10月1日后,需参保人到参保所在县(区)医保经办机构,由医保业务人员核定其应缴费额,传递至税务部门进行征缴。3.新生儿参保。新生儿出生之日起视同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凭出生证明和户口簿等材料在出生后6个月之内办理参保手续,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含大病保险待遇)。新生儿按规定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大病保险待遇。4.政府补助对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人家庭中的未成年人和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已失业又未纳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14类退役士兵,以及其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城镇贫困人口、我市辖区内的省属高校大等由各级财政全额补助参加赣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5.特殊人员。存在特殊情况(流动人员子女、退伍军人、大学生毕业返乡人员、新迁入人员、出国人员回国、劳改服刑期满人员等)的城乡居民符合政策规定的,需在3个月内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并按当年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自参保缴费的次日起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如有疑问请咨询:0797-12345热线
或关注“赣州通官方服务号”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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